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工具,而不是用来陷害人的径途!为什么到了最后吃亏的还是被害者?其实不想每天带着刺做人,可是可以吗?人总是喜欢用一些卑鄙的手段来使别人屈服在他们的威权之下。。。人之所以会痛苦,都是自己制造出来的!真的没有办法可以制裁他们吗?
无奈。。。人的心在害人的时候都没有一点羞耻心吗?当他在烦恼的时候,他会否有想过他也会需要别人的帮忙?这样每天带着虚伪的面具做人,不辛苦吗?有时候,想一个人试着独自面对!换回来的却是无尽的痛苦与折磨,这样又会很好吗?
相比之下,拥有大大的权力,置人于死地,不让人有翻身的机会,这一些和杀人放火,奸人掳弱的人又有什么分别?只是他们有着比较大的权威,杀人于无形,不用接受法律制裁而已!这样法律是要来做什么的?姑息养奸?还是作奸犯科?那又有什么资格称之为法律?
有时带着平常心做人真的会快乐得多!只要用心看,用心做,用心比较,世上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很美丽的!这种道理小学生都明白,为什么到了社会做工的人,却不会明白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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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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